医共体 his_医共体电脑系统

《广东省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指出,到2025年,广东省开展县域医共体建设的15个地市70个县(市、区)基本建成目标明确、权责明晰、分工协作、服务优质、有效运行的县域医共体,大部分县(市、区)的县域内住院率达85%左右,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

其中明确与信息化相关内容如下:

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加快推进县域医共体检验中心、影像中心、心电中心、病理中心等各种资源共享中心在县域内全域运行,提高医疗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加强对县域医共体各分院检查检验项目的质量控制和培训。到2023年,基本实现县域医共体各分院之间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形成“基层检查+县级诊断”格局。

强化信息化建设。各地要加快总医院和各分院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助力落实总医院对分院人财物的统一管理,以及对县域医共体各类业务进行分析、监管、评价。依托省远程医疗平台,通过远程心电、影像、视频系统,实现专家远程会诊及诊疗指导,让县域内居民就近享受二级以上医院诊疗服务。提升县域医共体智慧管理服务水平,打造数字化、智慧型县域医共体,支撑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辅助诊疗、人口健康、医疗保障、药品供应、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和绩效管理等应用,为居民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服务。到2025年,打造一批上下联通信息共享的数字县域医共体示范县域。

云南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出力争到2022年底,全省不低于90%的县、市、区建成管理、服务、责任、利益“四位一体”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每个州、市至少建成一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示范县。基于上述要求,明确拓点扩面推进工作,优化外部改革环境,完善人事、薪酬、绩效考核制度等10项主要任务。

其中涉及数字化相关内容如下:

实施意见主要任务中明确加强信息化建设水平。按照《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制定《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指南》,统筹现有数字化医疗项目开展信息化建设,要依托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共享。加快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医共体信息系统对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和绩效管理等技术支撑。

内部运行管理清单中明确统一信息系统。医共体内部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运营管理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建立远程会诊和影像、心电等远程诊断中心,远程协作、资源共享。信息系统统一运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