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手机突然收到好多非本人操作的验证码短信是怎么回事?

2.计算机犯罪案例

3.电子商务案例分析

4.数据犯罪罪名

5.如果我仅以学习目的攻击了一个服务器,并且服务器在被攻击后已不能正常工作,那么我触犯法律了么?

手机突然收到好多非本人操作的验证码短信是怎么回事?

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罪案例-非法控制电脑系统罪案例

多被不法分子用于报复、骚扰他人。使用者需要在网上注册、激活,激活后在网页上输入需要攻击的手机号码,从激活开始,使用期限为一个月。

手机突然收到好多非本人操作的验证码短信是一种可以破坏一些网站系统,让网站系统自行向指定号码进行“短信轰炸”的网页版软件,

在一个月内可以输入任何手机号码,然后电脑就会向被攻击的手机号码发送验证码类的短信,这些短信是从各个公开的网站上发的,被攻击的手机号码会在短时间内收到很多注册类的垃圾短信。

手机验证码的作用

手机是不会无故收到网站的验证码短信的,可能是有人在登录需要验证码的网站,但是不小心留错了号码或者绑定软件输错号码,绑定成你的手机,所以手机才会收到短信。

陌生人用您的号码进行违法活动,或者是有人用短信轰炸机软件对你进行恶搞,注意千万不要把验证码泄露,或者是点击验证码短信中附带的网站进入。

登记手机号码的工作人员登记错误或者输入错误;建议如果这些短信是关于银行、支付宝、微信、QQ之类涉及到财产安全的,一定要及时修改相关平台的密码,并取其他安全措施,比如绑定邮箱或者实名认证,增强账号的安全性。

计算机犯罪案例

 计算机危害大,有可能会导致犯罪,那么用计算机犯罪的案例有哪些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计算机犯罪案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计算机犯罪案例一

 25岁的吕薜文,是广州市人,高中毕业。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吕薜文于19年4月加入国内?黑客?组织。去年1月至2月,他盗用他人网络账号以及使用非法账号上网活动,并攻击中国公众多媒体通信网广州主机(即?视聆通?广州主机)。成功入侵后,吕薜文取得了该主机系统的最高权限,并非法开设了两个具有最高权限的账号。此后,他又多次非法入侵该主机,对其部分文件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等一系列非法操作,包括非法开设四个账号作为自己上网之用和送给他人使用、安装并调试网络安全监测软件(未遂)。同时,他为掩盖自己的行为,还将上网的部分记录删除、修改。更为严重的是,吕薜文于去年2月25日和26日,三次修改了该主机系统最高权限的密码,致使密码三次失效,造成主机系统管理失控共计15个小时的严重后果。此外,吕薜文还在去年2月12日对蓝天BBS主机进行攻击,获得该主机最高权限后又为自己非法开设一个最高权限用户账号。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吕薜文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作案人赵哲,现年28岁,在上海市某河北证券营业部工作。今年4月16日窜至上海新闸路某证券公司营业部,利用该营业部电脑安全防范上的漏洞,修改该营业部部分股票交易数据,致使下午股市开盘不久,兴业房产和莲花味精两只股票瞬间便被拉到涨停板价位,成交量也急剧放大。仅仅维持了片刻,这两只股票的价格又迅速回落,从而引起股价在短时间内剧烈震荡。上海证券发现这一情况后,查出是海南某证券公司出现大笔买盘所致。经查询,发现电脑系统遭?黑客?侵入。今天一审判决后,赵哲说:?法院的判决是公正的?。  此案给疏于防范的证券营业部敲响了警钟。

 国内大学生黑客投?毒?第一案破译 经过几天紧张分析,专家终于揭开YAI这个比CIH还凶猛的秘密---编写者为重庆邮电大学计算机系一名大学生。 据冠群金辰监测网称,这个恶毒就叫?秘密?。KILL98国内监测网已经收到数百例染毒报告,是继CIH爆发之后,今年收到染毒报告最多的一次。值得一提的是,?秘密?是第一个国内编写的大规模流行的?黑客?。目前此案正在处理中。 据了解,计算机系统感染这种后没有特殊征兆就能将激活,这时计算机硬盘中会出现 .YAI文件。这时用户应及时取措施,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专家提醒计算机用户,尽快到因特网上将杀毒升级,以查杀此。

 好奇高中生黑客受惩处 被告人马强系安徽人,家住江苏省镇江市。去年7月19日17时,他出于好奇心理,在家中使用自己的电脑,利用家中电话拨号上镇江169网,使用某账号,从网上又登录江西169多媒体通讯网中的两台服务器IP地址,从两台服务器上非法下载用户密码口令文件,并使用黑客软件破译了部分用户口令并通过编辑修改文件,使自己获得ADM服务器中的超级用户管理权限。同月21日18时,马强取上述同样方法登录了江西169网ADM服务器中,进行非法操作,并删除了系统命令。同月23日17时,马强又取上述同样手段,造成一主机硬盘中的用户数据丢失的后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先后三次故意进行不当操作,对江西省169网中存储数据进行增加修改,对磁盘进行格式化,造成硬盘中用户数据丢失。由于其玩弄计算机网络,使ADM服务器两次中断服务达30个小时之久,后果严重,影响较坏,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鉴于被告人马强刚刚高中毕业,在校表现一直很好,出于好奇、耍聪明的动机,偶然犯罪,犯罪后能够认罪、悔罪、主动协助公安机关收集证据,且其所在地居委会已建立了帮教小组,要求法院从轻判处,故作出了上述判决。

计算机犯罪案例二

 今年元月,仙桃市龙华山派出所民警在办理第二代时,发现办理第二代所用的计算机已中毒,即使杀了毒,随后也会恢复原貌紧接着,该局部分办公计算机,也因中了熊猫烧香而瘫痪

 与此同时,该市公安局网监大队接到仙桃市江汉热线信息中心报案称,该网站的中心服务器大面积中了熊猫烧香

 来势凶猛的计算机,在该市还是首次出现,这引起了该市公安局网监部门高度重视有关数据显示,自去年12月以来,被熊猫烧香感染中毒的电脑,有50万台以上,数百万网民深受其害

 警方还发现,瑞星2006安全报告,将熊猫烧香列为10大之首,2006年度中国大陆地区电脑疫情和互联网安全报告的十大排行中,该一举成为毒王

 1月22日,该市公安局网监大队将此案向公安局长余平辉政委李培刚及副局长叶铁官汇报1月24日,该局正式立案侦查,定名为1?22案件

 武汉男孩被列重大嫌疑人

 昨日,仙桃市公安局副局长叶铁官介绍,立案后,该市网监部门上网络搜寻相关资料,对熊猫烧香计算机进行分析调查

 结果发现,熊猫烧香是一个感染型蠕虫,能够感染系统中execompifsrchtmlasp等文件,中止大量的反软件和防火墙软件进程,并且会尝试读取特定网站上的下载文件列表,通过网页浏览局域网共享及U盘等多种途径进行快速传播

 另外,被感染的计算机,会出现蓝屏频繁重启,以及系统硬盘中数据文件被破坏GHO文件被删除等现象被感染的用户系统中所有的exe可执行文件,全部被改成熊猫举着三根香的模样

 根据的感染和传播特性分析,该局网监部门推测:熊猫烧香的作者系一个团队或是一个人编写;或是一人编译,多人再传播

 国家计算机应急处理中心及网上相关信息显示:熊猫烧香计算机程序中,都有whboy武汉男孩的签名,且该感染网页文件后,会在网页中加入一段代码,把网页转向特定网址

 该网站注册信息显示,注册人来自武汉网监部门技术人员胡红义刘杰分析,拥有全部代码的人,应该是武汉人,很可能与2005年爆发的武汉男孩QQ尾巴等木马有很大关联该市公安局网监部门决定,进行串并案侦查

 侦查过程中,该局网监部门获得了相关信息wh鄄boy以写武汉男孩木马出名,且其作品中通常以whboy和武汉男孩签名

 因此,该市公安局网监部门将武汉男孩列为重大犯罪嫌疑人,开展针对性的调查

 收网

 佯购软件钓出武汉男孩

 1月31日,在省公安厅网监总队的指挥协调下,成立了1?22专案组

 2月1日,专案组通过调查走访,查明武汉男孩与另2人共同租住在武汉市洪山区专案侦查员在武汉佯装购买杀毒软件,钓出了一名出售者

 专案民警分析:这名出售者就是武汉男孩后经侦查,武汉男孩叫李俊,男,25岁,武汉市新洲区阳逻镇人,对电脑比较精通

 2月2日,民警张良耀刘杰等人对李俊租居屋,实施24小时监控当日下午,专案民警研究实施抓捕行动,制定了抓捕方案和审讯方案

 2月3日,专案组通过种种迹象分析,武汉男孩有可能要外逃抓捕行动须提前进行

 3日晚8时40分,守候在出租屋内的仙桃网监大队民警,将回到出租屋取东西的李俊抓获,并对出租屋进行了勘验

 经突审,李俊交代,熊猫烧香系他所写,源代码在他与雷磊居住的某宾馆房间的硬盘内,并承认有一份源代码给了雷磊(男,25岁,武汉新洲区阳逻镇长山村人,系李俊的同学)

 专案民警立即出击,将准备外逃的雷磊抓获,并提取了笔记本电脑硬盘等物品国家计算机应急处理中心对提取的源码进行鉴定,认定为该源码为熊猫烧香源码

 为好玩搞钱销售传播

 去年9月,李俊在武汉某电脑学校学习软件开发时,就开始制作熊猫烧香10月,李俊毕业后,在武汉洪山区租了一单间房屋,潜心制作熊猫烧香,在写作过程中,不断与雷磊交流写作进度

 11月,李俊将熊猫烧香写完,通过QQ布出售熊猫烧香的消息,先后在网上以每个5001000元的价格出售约20套

 今年1月24日,雷磊找到李俊,告知其网上炒作熊猫烧香很厉害,要其避一避

 当日,李俊与雷磊在武汉某宾馆开一房间,一起研究熊猫烧香,由雷磊继续在网上替李俊出售2000只已中毒的肉机

 2月4日,仙桃市公安局网监大队对现场再次进行核查后,将李俊雷磊押回仙桃公安部组织协调山东浙江云南广东广西等地网监部门,对涉案人员服务器实施布控扣押

 5日晚,仙桃公安局副局叶铁官,在山东威海将王磊抓获经初审,王磊交代,他是传播熊猫烧香最多的一人,日平均进账7000元以上,所得与李俊平分

 王磊还交代了另两个传播者,其中一个叫X火在省厅网监总队的支持下,仙桃警方获悉自称X火的就是仙桃人当晚,警方在X火家中将其抓获(此人真名王哲)另一路追逃专班,在浙江温州将嫌疑人叶培新抓获

 此时,正在南昌收缴服务器的该网监大队队长万正明,接到指挥部的通知后,驱车赶往浙江丽水,3路追捕专班在浙江丽水会合6日晚,将嫌疑人张顺抓获

 经审讯,李俊为熊猫烧香制作者,其他5人为销售传播者,其目的就是好玩搞钱

 李俊交代,熊猫烧香是将几种合并在一起,演变成一种新肉鸡来控制电脑,在电脑里制造木马程序,盗窃他人电脑里的QQ号游戏装备等,得手后变卖获利李俊一天最高收入达万元

 6名嫌疑人落网时,警方现场共收缴10余万元,其中王磊用赃款还购买了一辆吉普车

电子商务案例分析

新加坡电子建设及对我国的启示

摘要:面对全球范围内的国际竞争和知识经济的挑战,许多国家和地区的都把电子政务作为优先发展战略。在各国倡导和推动的网络化5个重要应用领域中,大多数国家都把电子政务放在了第1位。目前,我国电子政务还处于起步阶段,无论是在建设模式、应用水平还是技术标准上,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显而易见。文章以新加坡电子的建设为例并结合我国国情进行了分析总结,对如何建设我国电子政务系统进行了思考和建议。

关键词:新加坡;电子;发展轨迹与现状;特色;借鉴意义

新加坡是一个面积仅647平方公里,人口448万的岛国。为保持较强的国际竞争力,新加坡特别重视信息化和电子政务的建设,甚至连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和加拿大的部分省都以新加坡为样板来发展本地区的电子政务。在2003年11月联合国发布的《2003年全球公共领域报告:处在十字路口的电子》报告中,新加坡电子位列全球第12名,是亚洲国家在电子建设领域做的最为出色的国家。

一、新加坡对电子政务的界定

新加坡电子主要是由中央信息技术组来负责推动的。他们认为信息时代的新加坡电子应该体现公民和企业导向以及以生活周期为基础的整合、服务提供者和服务获取方式的可选择性和各部门和地方之间的服务整合等特点。通过其门户网站,公民能够无障碍地浏览网站,从而获取电子服务。

二、新加坡电子政务发展轨迹与现状

新加坡的电子政务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初。经过20多年的发展,新加坡的电子政务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总的来说,新加坡电子政务建设历程可分为起步,融合和定制3个阶段:第1阶段是起步阶段(1992-1999年),以“IT2000”为标志,明确提出将新加坡建设成为“智慧岛”的目标,并建设了新加坡的首个宽带网络,部门开始提供基于互联网的服务。民众通过Internet能够在各级网站上提取机构的信息。第2阶段是融合阶段(2000-2006年),通过实施“信息通信21世纪蓝图”(2000-2003年)和“联系新加坡”(2004-2006年)等,全面开放了通信市场,把信息通信的发展作为推动经济发展、提升国民素质的主要动力,所有部门全部完成业务系统的建设。机构在网上开展纳税,办理执照等业务。第3阶段是定制阶段,目前正在实施“智慧国2015蓝图”(2007-2015年),提出“3I策略”(创新、整合与国际化),推出“多个部门、一个”口号,努力提高办事事项的信息化服务水平。

从上述发展轨迹可以看出,新加坡的电子政务已经步入政治,经济,法律,技术等领域全面发展。目前,新加坡的电子网站建设已经相当完善和成熟。新加坡的各级机构基本上都已上网,几乎各市区都建有自己的站点。公众参与程度:“电子公民中心”的门户网站是新加坡众多在线服务的第一站,为公民提供在线服务。2004年1月到3月,“电子公民中心”用户访问量达125万,占新加坡总人口的近1/3。新加坡的电子政务系统完全是由国家控制,据统计,新加坡电子政务每年可为节省办公经费约2300万美元;不仅节省了大量的人、财、物,而且提高了政务透明度。

三、新加坡电子政务的特色

新加坡作为建设电子政务的佼佼者,成绩斐然。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新加坡网站的功能极为强大,包含的内容也极为广泛,曾在1999年被美国大众服务管理部评为世界上最先进的综合服务网站。网站最具代表性也最具特色的为“电子公民中心(eCitizen)”,这一虚拟型的网络服务中心主要是向公民提供方便、快捷的网上服务。“电子公民”项目的设计思想是让各个部门都可以拥有自己独立的网站,而网站内容则根据不同部门的职能设定,从而让使用者能够对整个的运作情况有一个整体的了解。部门的一些商业信息和商业机会以打包的方式提供。所有机构都必须为网上表格、网上支付和安全环境等事项用一致的系统基础构件和模板,而且用同一种方法论。以公民的需求为导向进行设计,用户不必具体知道有关事务,只要按程序接受服务就行了。“电子公民”的用户界面取了一种模拟的方法来描绘一位新加坡公民从小到大在人生不同阶段所要走过的道路,他可以在不同的“城堡”中停留。每一个“城堡”里都有一组相互关联的服务包。例如,在“就业城堡”里,你可以找到这样如下服务包:“雇佣员工”(专为雇主设计)、“寻找工作”(专为求职者设计)、“退休”、“提高技能”和“在新加坡工作”(专为外国人提供)等。目前“电子公民”网站里共有9个“城堡”,涵盖商业贸易、国防、教育、就业、家庭、医疗健康、住房、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等方面。

(一)以需求为导向,建立开放的电子政务信息平台

依托Internet强大的功能和良好的基础条件,新加坡在开展电子政务的过程中注重网站的建设。针对不同的服务对象——企业、公民和外国人3大客户群体,开辟了3个主要入口,开展以需求为导向的用户服务。

企业入口:

通过企业入口,新加坡企业可以进入4个快速连接。通过使用这4个连接,企业可以查询到从申请成立到人员雇佣,纳税,融资,出口,网上投标,专利申请,统计报表等信息。

公民入口:通过公民入口,新加坡公民可以快速查询到经常使用的信息与服务,如健康,求职,权利保护,网上纳税,旅游,居住等。

外国人入口:通过非加拿大国籍和国际客户入口,国外留学生、商人、旅游者、工人等可以查询到所需的不同信息。该入口不仅为外国人提供了便捷的信息服务,同时也是宣传新加坡,增强国际竞争力,吸引外资和国外人才的重要工具和渠道。

(二)成立专门机构,统一规划领导

作为主导型的电子发展模式,新加坡专门设立了“资讯通信发展管理局”,负责电子的全面协调发展。新加坡专门组织成立了由各大委、局等机构共同参与的、跨部门的委员会——“国家电子商务行动委员会”,统一负责协调和推动实现电子经济、电子和电子社会的目标。

(三)提倡政务公开,注重对外服务

依托和服务于“政务公开”的政策,新加坡各级广泛利用不同层级,功能强大的网站向社会公开大量政务信息,如国家***的重要活动,演讲,工作的最新动态,民众办理注册,登记等事项的手续与相关信息等,具有了“单一窗口”,“一站式”,“全天候”等特点。

(四)提高民众素质

新加坡重视公民素质教育,投入大量人力、财力进行人才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民众的信息化水平和技能。要求各级官员、公务员都具备一定的信息化知识和操作技能。这就为推行电子政务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和人才基础。

(五)注重法律保障,推陈出新

新加坡于1998年修订了1993年出台的《滥用计算机法》,增加了“干预或阻碍合法使用的行为”、“在授权和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进入电脑系统犯案”以及“将进入网络的密码透露,非法获利和使别人受损失”等3项新罪名。与此同时,还制订了与此相配套的《信息安全指南》和《电子认证安全指南》,更好地为电子和电子商务等发展保驾护航。

四、新加坡电子政务成功经验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如今新加坡电子政务的发展相当成熟,已成为一个全方位的、具有高度在线服务能力的一站式电子政务典范。美国和加拿大的一些均以新加坡为样板来建设自己的电子。电子建设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学习和借鉴新加坡的成功经验很有意义。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一)以为主导,统一规划电子政务的发展

电子政务是的全方位变革,需要由主导,统一行动,设立专职机构,明确职能。通过统筹规划、强化管理,建立跨部门的电子政务建设管理组织保障体系,建立强有力的业务协作机制,以公共服务为中心来设计电子政务系统,将电子内网、电子外网、交互系统和应用系统建设统筹规划,构建一体化的电子政务整体解决方案。

(二)要把满足公众的需求放在首位

切实落实以服务为向导,体现“以公民为本”的宗旨。电子政务的本质是要通过技术应用实现制度和管理的创新,优化服务,提高效率。门户网站是电子政务面向公众的主要窗口,要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对象为中心”,把用户需求作为门户网站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的用户满意度,提高公众对服务的信任度。

(三)立法先行,推进相关法规出台

当前,我国有关电子政务的法律法规整体滞后,如信息公开、电子签章等基本的法律法规还未出台,这在一定程度上给的共享带来障碍,也制约着应用系统的使用和推广。

(四)大力提高民众素质,为电子政务的推行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人的因素是电子政务顺利实施的关键,关系到e化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因此我国领导要高瞻远瞩,坚定信心,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大力培训电子政务人才,提高公务员及企事业单位信息主管的信息化知识及网络应用、管理水平。

(五)规范标准,完善电子政务的基础条件

电子政务实施的一体化、标准化是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的关键问题。信息化建设必须有标准化的支持,尤其要发挥标准化的导向作用,以确保其技术上的协调一致和整体效能的实现。一体化和标准化是电子政务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电子政务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安全可靠的前提。

五、结束语

我国必须分析国外电子政务的发展道路,积极学习国外发展电子政务的先进经验,只要坚持“以人为本”和“以用户为导向”的指导思想,加强的引导和统一规划,有地推进电子政务信息工程。同时,加强法律法规和电子政务体制建设,把我国的电子政务建成世界一流的电子政务是指日可待的。

参考文献:

1、王元放.新加坡电子政务成功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J].电子政务,2007(11).

2、方敏.中国、新加坡电子政务比较[J].大学图书情报学刊,2006(5).

3、吴鹏,邓三鸿.新加坡电子政务案例[J].电子政务,2005(11).

4、张军.新加坡电子政务对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启示[J].电子政务,2005(11).

数据犯罪罪名

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天然地具有创新的精神、开拓的勇气、源源不断的活力。然而民营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合规意识缺位,法治内驱力严重不足的客观情况,也使得近几年无数民营企业跌落神坛,涉民企刑事案件呈现不断增长势头,尤其在涉及到公民信息、数据的集和使用等领域,行业规则尚未完善,从业人员急功近利,都近一步加大了企业面临的刑事法律风险。

研究数据犯罪案件,在目前理论与实务没有完全衔接的情况下,能够系统总结出司法实务的认定标准,帮助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员工建立“避坑指南”、树立合规意识、建立风险防范体系,是一件于国民经济稳定发展、于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都有益的事情。

基于上述目的,我们在北大法宝数据库使用“数据”为关键词搜索,筛选2017年起的刑事案由,获得相关公报案例2个,指导案例27个、典型案例42个、参考案例29个。我们筛选出了一些有代表性的案例,并试图从中总结出司法实务认定的规律。

代表性案例

司法实务认定的规律

一、数据犯罪涉及的主要罪名

根据案例检索情况,数据犯罪可能涉及的主要罪名包括:(1)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2)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3)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5)侵犯商业秘密罪。

此外,根据笔者实务经验,关联罪名还包括:(6)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7)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8)侵犯著作权罪,(9)非法经营罪,(10)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11)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12)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

二、数据犯罪的关注重点

1.数据的性质和类型。比如是否涉及个人信息、著作权、商业秘密等,是否为公开数据等。

2.数据的获取方式。比如获取手段为何、涉及何种“计算机信息系统”、是否“非法侵入”(即是否涉及无授权或超授权、突破技术手段)、是否对计算机信息系统构成干扰或损害等。

3.数据的使用。比如是否了解数据来源及合法性、是否涉及非法经营、是否涉及竞争性应用、是否或如何向他人提供或出售。

三、数据犯罪的核心证据

从证据来看,数据犯罪往往涉及电子证据的审查与应用,这是专业性极强的一项工作。检察机关通常会提前介入办案,指导侦查机关取证、保全,也会自行补充侦查,还会就关键人员、技术原理、现场勘验、电子取证、证据审查等方面请求鉴定机构和外部专家指导。

四、数据犯罪的辩护策略

公开案例中的辩护意见大致是从管辖、证据印证、从宽情节等方面提出。但是通常来说,这些辩护意见的研究价值是有限的,因为许多实务中的争议、探讨、妥协或交易,是不可能体现在裁判文书中的,只有经办人才能清楚知悉整个案件的前因后果、以及裁判的曲折过程或介入因素。因此,律师的实务经验是尤为宝贵的,是网络上公开的裁判文书难以替代的。后续,我将结合数据犯罪案件辩护方面的实务经验做进一步分享。

五、数据犯罪的新特点

从案件事实来看,数据犯罪一般与网络犯罪强相关,具有专业性强、技术性强、跨地域(可能涉及境外)的特点。例如,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发布12起网络科技犯罪典型案例中就涉及了“数据劫持”、“删库”、“越权登录”等多种新型技术犯罪类型。

上述可检索到的重要案例的审结日期均早于《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系列新规生效日期。随着新法在实务中的适用和进一步细化,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拒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等概括罪名下可能出现更多重要案例,新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还可能引发国家安全相关刑事风险。涉及数据的犯罪行为可能包括从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的一系列行为,数据处理时不同的客观行为和主观意识完全可能触及多项罪名。随着立法和监管方面的联合持续发力,涉数据犯罪行为的外延和内涵将得到进一步明确,我们会持续关注。

如果我仅以学习目的攻击了一个服务器,并且服务器在被攻击后已不能正常工作,那么我触犯法律了么?

1、可能触犯的法律:《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

2、如果你不满16周岁,你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你的监护人将对因你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你满16不满18周岁,你要承担责任,但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3、如果服务器已经恢复工作,没有重要数据丢失,只是说明损失不大,但不是没有损失,即使任何数据都没有丢也是有损失的,因为造成服务器不能运行的时间就是损失之一部分。

下面是相关处罚的法条,你对照下吧!

《刑法》

第二百八十五条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六条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